10月1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张晓津发布了近五年来北京法院涉及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件,包括建筑全景图著作权纠纷案故宫及故宫博物院中国通史著作权纠纷案等7起案件。
其中,在博物馆中国通史版权纠纷案中,博物馆中国通史案涉案作品是北京某教育科技公司制作的200集历史纪录片。据了解,2021年至2023年,B站广泛传播网民上传的涉案作品侵权视频。其中,网民“多多妈妈的小书房”共上传69条涉案作品侵权视频。 B站利用算法推荐技术,推荐了网民传播的三集侵权视频。
据了解,北京某教育科技公司称,B站运营方上海某科技公司对网民上传的大量侵权视频未尽到审核义务,教唆、帮助用户侵权,并建议侵权为保护其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他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北京某教育科技公司提起的诉讼。一审判决作出后,北京某教育科技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上海某科技公司赔偿北京某教育科技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约13.29万元。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涉案作品具有高度原创性,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对于屡次传播侵权视频的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加大注意义务。在得知网络用户故意重复侵权行为后,除了删除、屏蔽侵权视频外,还应该采取限制其使用部分功能甚至停止网络服务的措施。必要的措施。 “必要措施”的本质要求除了及时性之外,还包括有效性。措施的效果应以平台不存在明显侵权内容为限。上海某科技公司未能采取与其技术传播能力相匹配的技术治理措施,制止重复侵权行为。其主观上有过错,应当承担协助侵权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