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消息,据齐鲁晚报报道,25岁男女相识一个月后坠入爱河,男方出手阔绰,恋爱两年向女友转账500多笔,共计140多万元。分手后,女方突然收到一张法院的开庭传票。原来男方以撤销赠与为由,把女方告上了法庭。
经法院调查确认,这两年男子小方给女友小刘转账500多笔140多万元,期间小刘还了17万余元。分手后,小方“气不过”,要小刘把剩余的130多万元都还上。当事人表示,谈恋爱时我咨询过律师,不管赠与多少钱,分手了都是可以要回来的。
最终,法院根据双方恋爱时间长短、分手原因、双方经济水平、消费能力及款项具体金额等因素,基于公平原则,酌情确定小刘应返还小方40万元。
律师表示,情侣在恋爱期间为表达情意等难免会有一定金钱往来,其中就包括转账,而在分手后也有不少情侣因此产生纠纷。对于恋爱期间的转账,首先要明确每一笔转账的法律性质是什么,才能明确能否要求对方返还。
因此,从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恋爱期间,如果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可以保留一定的证据。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证据要能够证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比如在转账时进行备注说明,将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形成书面证据或是微信聊天记录等。
一旦分手后双方对此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则可依据相关证据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