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知名学者与人微信打赌输50万拒支付被起诉”一事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据报道,李某(物理学家)和胡某(就职某资产管理公司)有一天在微信上讨论股市,李某对胡某说:“打赌吗,跌破3000点我输,不破你输。”
双方约定,“今李某跟胡某立约,如果10月14日(包括当日)之前,上证指数跌破3000点(包括3000点),则李某输,胡某赢,李某当付胡某50万人民币整。如果上证指数尚未跌破3000点,则李某赢,胡某输,胡某当付李某50万人民币整。此约有效。”
结果,在双方打赌后一个月不到,上证指数跌破3000点,李某输了,但是并未按照赌约赔付50万元,胡某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履行约定义务。
在接受大河报·豫视频《看见》采访时,当事人李某称自己并不认识这位胡姓朋友,也不想炒作这件事情,当记者追问道“对方对其造成的名誉侵害是否会报警处理”,李某表示没必要。
实际上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跟朋友或者什么人进行打赌, 律师认为,这是一种民间的娱乐行为,并不是法律行为,所以不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放到这件事中,应属于无效法律行为,如果胡某坚持要求判决,法院也很有可能以赌约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而判决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