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消息,据九派新闻报道,甘肃朱女士称,下班时间她没及时回复领导的信息,被领导要求次日不要再来公司上班。
次日凌晨3点,该领导要求未回复“收到”的员工写检讨,因时间太早,朱女士也没来得及写,随即就被公司辞退。
对此,该公司法人回复称,他们因顶撞领导、不服从管理被辞退,公司也有权不和他们合作。
专家指出,随着经济发展及互联网技术进步,劳动者工作模式越来越灵活,在固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开展工作的情况并不鲜见。
无论是下班后的地铁里,还是工作日的商场中,只一声“叮咚”,就能让人瞬间穿越回到格子间:回应甲方、修改方案、下发通知、上报结果……“手机一震动,心里一哆嗦”,似乎已经成了打工人的不可言说的痛。
不可否认的是,在合理制度的保障下,针对不同的工作要求和性质,必要的加班需求无可厚非。但对明确拒绝在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的人,也不应过度苛责。毕竟工作不是生活的全部,它只是生活的一部分。
营造劳逸结合、张弛有道的工作氛围,是尊重劳动者休息权利的体现。更何况,工作本身就应该服务于生活,充分的休息也是为了让劳动者有更充沛的精力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