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消息,据扬子晚报报道,有消费者称,在扬州某糕点店使用微信付款时,票据金额为34.16元,商家实际收取金额为34.2元,多收了0.04元。
经调查,这家店铺经营者采取反向“四舍五入”凑“角”为整的方式多收取费用,3次共多收费用0.07元,最终商家被责令整改,违法所得0.07元予以没收,并处罚款2600元。
律师表示,从经营行为来讲,商家给消费者抹零是为了让消费者感觉“占了便宜”,吸引消费者再次前来交易。从法律层面来讲,这是商家单方放弃自己部分权利的行为,是合法的。
但是,“反向抹零”指商家在算账或收钱时单方提高金额,使得尾数提高为整数。商家“反向抹零”的动机和心态我们无从得知,但该行为是无正当理由单方增加消费者义务的行为,消费者当然有权拒绝。
商家单方“反向抹零”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是违法行为,根据规定,经营者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相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