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工业信息化部近日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根据公告,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度不超过3万元;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将享受半额购置税优惠,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度不超过1.5万元。
对于销售方销售的“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无需支付动力电池费用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开具发票。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时,车辆购置税的计算价格应以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为准。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国务院常务会议于6月2日要求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决定将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至2027年底,逐年递减减免力度,并为新能源乘用车设定购置税减免限额。初步估算,2024—2027年购置税减免规模总额将达到5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