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了规范电动三轮、四轮车的市场秩序,提高交通安全,北京市从2024年1月1日起将禁止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在公共场所行驶和停放。此前,北京市已经从2021年7月开始禁止销售相关产品,设置了过渡期至2023年12月31日,之后将依法查处上路行驶的违规车辆。 近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退出规程》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加装车篷、改装座位的电动自行车将退出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不得在北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这是因为在道路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棚等装置,很多带有尖锐的金属杆,事故危险系数较高。此前也曾发生过因车祸而导致大腿贯穿的事故,若扎中腹部或胸部等位置,可能危及生命。 为应对自燃现象,北京市还出台了新标要求,增加电池组过温报警功能。要求在电池组内部温度或某一电池的温度达到80度时,车辆或电池组应在30秒内发出报警声音。这一举措对于提醒电动自行车使用者注意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电动三轮、四轮车禁止行驶北京 2024年1月1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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