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6月28日消息,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文公布了《温庆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二审宣判》。
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23年1月11日17时许,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温庆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法院认为,温庆运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以严惩。
据此前报道,温庆运从小被宠溺,爱慕虚荣,喜欢买名牌“炫富”。
据温庆运供述,案发约一年前,他在网上将自己包装成“富二代”,以此追求异性,后被他人拆穿,颜面扫地,感觉人生跌入低谷。
案发当日,温庆运决定换个城市发展,出发前买了两条中华香烟相送给爷爷,还被父母责骂乱花钱,开着其父名下宝马X3外出,曾先后四次冲卡逃费,驾车时速一度高达180公里。
行至天河区体育东路十字路口时,看到很多路人正在过人行横道,温庆运突然产生了释放自己内心压抑的想法,于是直接加速驱车持续朝人群冲撞过去。
一审判决书披露,此次事件导致6人死亡,2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多部汽车、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及护栏、手机等物品不同程度损毁,公共财产损失共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