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广东汕尾一个加油站昨天发生了一起点燃摩托车事件。
一个男子来到加油站加油,但在加油的过程当中,他突然就点燃了自己的摩托车,甚至阻挠工作人员灭火。好在其他工作人员也赶过来救火。不到十分钟,火就被扑灭了,无人员伤亡。
陆丰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平安陆丰”7月2日晚发布情况通报:
7月2日6时53分,陆丰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碣石镇西门社区北斗路段一加油站发生火灾。
接警后,公安、消防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联合加油站工作人员将火扑灭。现场一辆摩托车被烧毁,无人员伤亡。当日8时5分,民警成功抓获涉嫌放火的嫌疑人吴某(男,32岁,碣石镇人)。
经查,嫌疑人吴某因付费问题与加油站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期间情绪失控,使用打火机点燃自驾的摩托车油箱并阻止加油站工作人员灭火,随后逃离现场。
目前,嫌疑人吴某已被陆丰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纵火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